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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

  中国网11月12日讯(记者王龙龙 闫景臻)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发布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,招生专业主要是三个方面经济学、管理学和法学:世界经济、国际贸易学、国民经济学、会计学、企业管理、市场营销管理、财务学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国际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。

  一、招生信息发布

  二、报考条件

  (一)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  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;

  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;

  3、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)的书面推荐意见;

  4、考生学历、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  (1)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;

  (2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(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);

  (3)同等学力人员。包括: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(到2014年9月1日);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(到2014年9月1日);

 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
 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,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;

 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。

  (4)非学历教育(单证,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)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,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。

  (5)在境外获得学历(学位)的考生,其学历(学位)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(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)。

  4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;

  5、现役军人考生,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。

  特别说明:我院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(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、跨学科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),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“备注”栏目内的要求,以免错报。

  三、报考类别及学习形式

  (一)深圳研究院招收博士生的来源主要为华南地区及至港澳地区,考生的报考类别须选择“在职定向”: 录取考生应交纳学费,不转户口、不调档案,毕业后回原单位。

  (二)深圳研究院招收的博士生第一年培养原则上回学校本部。

  教育爆料请拨打电话0531-81695031,或加QQ2954190855。齐鲁网教育频道与您一起关注教育。